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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桌 的 故 事
小时,肯定是没有专有的书桌。
那时,放学了通常都是几个伙伴聚在某个同学家里,围坐在吃饭的桌上,说说笑笑间大家就把作业做完了。所以,对第一张书桌或类似于书桌功能的几乎没有留下任何印象。也许是八仙桌,也许是圆桌,反正大多是宽宽大大的。那时每家的孩子大多都是两三个,上有老下有小,所以桌子样式不见得好,但必定是结实耐用且大的实木家具,那时没有现代压模板的。
晓瑾家里就有张桌子很古,据说是清朝时候就在用,记不得是红木还是檀香木还是桃木,反正已被数代人的手摩梭得特别的圆润与光亮。沉沉地显现暗红的光。常常地在上面写字,于是好好的一张桌子终于给我们划弄得惨不忍睹了。晓瑾的父母都是那种极为宽容的老实人,巴不得孩子可以多读点书,也就任由了我们的调皮。
后来转学了,新的地方没有那种亲若姐妹兄弟的玩伴了,而且也是住校,所以便很少去了同学的家里。但我的书桌却开始有了,宿舍里与妍住上下铺合睡一张床合用一张桌子。有着好听名字的妍家境不好,一步一步很不容易考上了这所重点。当时我们并不是最好的朋友,但我却也极为喜欢她的。妍并不算漂亮,却有一种清新自然气息,有一双清澈干净的眼睛,特别让我那时羡慕的是,她在那样昏暗的灯光下读了那么多的书,居然没有一点会戴眼镜的迹象,实是美目娇人。
只读了半年,家里便不让再住读了。于是与妍的交往越来越少。加上后来又转学,便失去了联系。现在想起,不知那双清澈的眼睛会不会还是没有一丝尘灰。
在姑妈家里的时候,和表姐同住,也是没有专门的书桌的,那时一直羡慕极了表哥可以一个人住阳台,虽然很窄,但毕竟是独立的天地。闹着住校,便是想极了有一方属于自己的空间。因为和表姐同住,自然非常受惠。如果有男孩子来找姐姐,必然要买通我这个小丫头,不然我便死乞白赖地缠着他们,所以白得了很多东西。与表姐分开住后,烁来时,依然给我带小礼物。烁说,送礼物不是为了打发丫头,是因为喜欢丫头。已过去很久了,但有些人有些话居然会象发生在昨天那般清晰。
姑妈搬了家后,也给我留了一间小房间,于是终于有了单独属于自己的一张书桌。书桌是学校学生用的那种,简单实用。只是桌上常常乱得一塌胡涂,谁帮我收拾了,还会不高兴,说是反而不好找东西了。现在看见学生桌,便不由自主地涌上一种亲切与熟悉来。呵,回忆在任何时候都来得非常突然。
那一段时间,迷了训诂、考证等学究的东西。常常在图书馆借了或是抱了姑父的一大摞的书籍资料摆在书桌上来狂翻,想做点学问。追根溯源的结果还是有了很多明白。比如在《国语》中去寻引:“昔少典娶于有桥(原字为一个虫旁,字库里没有)氏,生黄帝、炎帝。”于是也知道,帝娶四妻生二十五子,嫘祖主蚕桑之术,嫫母丑而有德。再如去查证遗址与遗趾中“趾”(古汉语中趾与址通用,足迹的意思)与“址”这类字的差异与区别,一种穿越时空拉近远古的兴奋狂烈地激荡,一种与古人的促膝的缱绻在翻阅越来越多的灰黄的装订书中逐渐地平实。在一段长的日子里一直对某项事保持了一种极高的兴致,对于我而言是很难得的。
后来想起这段日子,那种在灏瀚的文字中游历与索知的乐趣便会一下子击中自己。
工作了以后,办公桌也算是自己的书桌了吧。不过却是不能在上面做自己想做并喜欢的事。每日在桌上呆很长很固定的时间,写写涂涂地将自己的容颜刻划了风沙。
习惯了喝大量的苦丁并且一直把这个习惯保持延续下来,就是上班以后。因为产茶地有一个单位与我们办公室常有联系,于是每年必定会在新茶出来后,送来一些品尝。茶就放在办公室公用,如果那年拿来的特别多,还会分一部份给大家拿回家去。
我工作后第一张桌子是接替一位工作了三十多年的“老兵”——震叔的。当时他退休,我接替了他的所有工作,除了职务级别。桌子很旧了,但还算结实。很多地方都磨掉了红色的土漆,露出了木质本色,让我一看到桌子就想起震叔。也许,东西用久了,也会染上人气的。震叔是一个非常好的人,一辈子勤写好读,写了很多东西,发出来的却都是小豆腐干。不过他却是我们公认最有成就的人。养育了四个子女,个个才艺惊人。其中一子很年轻就获得了李振道奖。当然,现在他们都不在国内了。最近,听说连震叔也携妻探亲出去了。
最初的办公室后面有一个小天井,里面都是我们同室的同事种的一些花草。频繁地换人、走人,花草也就扔下了,而且越积越多,好的品种却不多。我和阿文竟得了一盆君子兰,很小,只有四片叶子,在一个小小的盆里种着。瘦瘦的阿文在我对桌坐。现在还能想起他笑着捧了杯听我天南地北闲扯的样子。我常常从园里抱了盆回来放在桌上望着那润绿出神。叶子长得很缓慢,就象过的日子一样没有节奏。也不知是过了好久,终于长到了六片叶子,阿文说,该换盆了。盆大了就不方便再放到桌上,因为想挽留住这片绿色,便央阿文再迟些换。阿文拗不过我,作了我的同盟。长到八片叶子了,看来是不能再拖了。便找了大盆来给兰花搬家。然而,移了盆的兰花竟渐自地枯谢了。同事说,侍弄花草不仅得有闲情,也是一门学问,需要很多技巧,植株越大,越不能迁动。这时,阿文也开始准备走的事情了。走时说,移植失败是因为我们错了。植株深置自己的根在泥土,每深入一寸,就对泥土有了更深一层的牵系,十指连心,每一根茎须都有它的爱,离开自己所爱所熟悉的环境,会痛,那爱便也自行萎谢了。小的时候,不懂得爱,那便容易了移植。大了,自然会有记忆。这也是我要走的原因,如果呆久了,便沉陷了,便迟钝了。你不属于这里,正如我不属于这里一样,你会谢的。当然,我留下并存活了下来,而且异常迅猛地突发着枝条。那时觉得阿文的话简直没有道理,现在明白了,那存活的代价当然是自己的某部分在心底发生了枯黄。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相生相克,自然有获得便有失去。
阿文一走便失去了联系。如果存心离开,肯定会淹没自己的。
以后就没有再去养花,桌上因放盆而磨留下的那个圆底的印记一直在我心中隐隐地痛着。
一直都知道爱非常私利,但爱也会毁去一些美好,倒是始料不及的。看来如果真爱了,便要学会宽容与放手。
不断地搬家,换房子,也有了自己独立的书房。书桌便换了自己喜欢的。是一款红木的实木书桌,方正而有型,手触却仍然有那种珠圆玉润的感觉。然而,书桌是越换越好了,真正在书桌上伏案的时间却越来越少了。甚至连自己喜欢的书,也不曾在书桌上正襟危坐般地认真看。看书是越来越随便,甚至就是躺在摇椅上随意地翻翻,便不曾每页细看。书房里的电脑桌倒是最常用的,成了使用频率最高的家有设备。
前日里,看了一款德国海曼家私的书桌,银白色大理石台面,黑色的腿脚,线条清晰,简单致极。想象如豆灯晕里,读唐风宋韵,看弹词评说,奏丝竹之器,品女贞苦丁,应该是一种清静;或是阅海德格尔,听蓝调之情,喝蓝山苦咖,当然会又是一种心境。心下便喜欢了,寻思是不是再换一次。
书桌于我,现在想来,是相伴自己最多的一样东西了,即使现在用得少了,看着也是一种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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