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教师面对不公正待遇时
教师在工作中,有时会感到受到不公正待遇,从而产生失落感、气不公,有怨气等消极反应。这种感受一般是由于对比心理活动产生的。
对比心理活动是人们在同一时空环境中,以同类人员为参照系,自发进行的一种横向对照和评价的心理过程。产生这一心理活动通常需要两个条件:
一是事物之间具有可比性。也是形成对比的事物之间具有某一方面的共性,或是同一类型。如果双方没有共同属性,不可比,那么对比心理就没有基础。
二是可比事物之间具有接近性。即两个事物能直接比较,彼此都在对方视界之内,形成刺激,才可能产生心理反应。换言之,即使同类事物具有可比性,但不在同一场合,彼此不相干,互不影响,依然不会出现因反差强烈而引起的心理对比。
事物之部的可比性越强,彼此越是接近直观,人们的对比心理活动就会表现的越强烈。当自我评价与参照物之间形成明显反差时,处于劣势的一方心理就会出现倾斜,并在情绪、言行上作出相应的反应,常常表现出失落感、气不公,或虚荣攀比,盲目扯平等消极反应。
那么这种消极心理倾向能不能避免呢?回答是可以避免的。
首先,当面对明显的对比反差时,切勿过分计较个人得失,而应站的高一些,努力从大局出发,考虑问题让理智有效的控制感情,平衡自己的心理状态,这样有助于避免消极心理倾向的滋生和发展。
其次,还可以有意识的改变对比的内容,努力创造优势,改变不利的对比反差,从而达到心理上的平衡。这就说明,在对比反差强烈的情况下,只要发挥主能动性,创造自己的优势,就能建立起自尊的新支点,同样可以找回心理平衡,使自己扬眉吐气。
值得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缺乏正确的对比意识和标准,在客观对比处于劣势的时候,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常常把对比心理转为盲目的攀比行动,以自己难以支撑的方式,与他人比较,以压倒对方,高人一头为乐趣。最终却常常带来可后果。显然这是不足取的。当你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时候,千万不要义气用事,而应冷静理智的处理,保持自己的良好形象的风度,这不失为最得体的选择。
|